最高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了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提交、审查和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具体规定如下:一、证据的收集1.当事人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收集证据。2.证据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足以认定争议事实的明确性。3.证据采集、保管、转递等行为应当合法且符合规范管理要求。二、证据的提交1.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期限内将证据提交法院。2.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提交,并说明证据的事实性、证明性、相关性和可信度。三、证据的审查1.法院应当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结合案件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或补充证据。2.对有争议的证据,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时进行询问、质证、辨认等方式进行审查。四、证据的利用1.法院应当以证据为依据,认定案件事实,并根据事实认定结果作出判决。2.法院认定的事实及证据质证过程应当写入审判文书。总的来说,最高院的证据规则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要求证据在形式和内容上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提供具体的审查和利用程序,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