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规范的基本分类包括

教育法律规范的基本分类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法律规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1、授权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

2、义务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3、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

(二)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1、强制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2、任意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1、确定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

2、委任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3、准用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是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