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及时做好学历认定和文凭颁发

学历认定和文凭颁发是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成年居民学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当地成年居民的学历认定工作,及时颁发相应学历文凭。

凡参加所有文化必修课考核、学业档案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初中为60学分、高中为80学分)的成年居民,经审核,由县(市、区)教育局发给成人初中或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成人教育学历。毕业证书由我厅统一监制(具体样式见附件2)。根据学历文凭管理权限,成人初中毕业证书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验印,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负责验印。

成年居民的学历认定既可在常住地进行,也可在原籍地进行。其教育培训所获学分,在初中或职业高中的学历认定过程中长期有效,并可异地通用。在学历认定地以外参加的教育培训,异地学分管理机构应及时出具有效证明,由学员自行到学历认定地进行登记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