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任何意义。

《合同法》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扩展资料:

户外活动基本注意事项:

(1)应当诚信地公布组织者自身情况

(2)发布召集户外活动通知时附上《户外活动风险承诺书》,内附详细参加者自我风险承诺内容;

(3)登记完善每一个报名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紧急事故通知人,尽可能人手一份;

(4)在出发之前,不管是否收取到活动AA费用,都应以组织者的身份为所有参与人员购买保险;

(5)谨慎选择交通工具,万不可贪图便宜私下代表所有人雇佣证照不全,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

(6)携带一定的常备药品;

(7)慎重考虑出行线路、出行时间;

(8)出发前把《户外活动风险承诺书》打印好,让每个参加者亲笔签名,对需要特别声明的内容,使用可区别的字号和字体。

(9)在参与人员出现危难时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进行救助;

(10)对每使用一笔费用进行详细登记,说明。并在活动结束给予公布,保证活动的非盈利性,便于作为下次活动的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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