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
呵呵呵 这也是我上大学的时候纠结过的问题之一,猜楼主一定是个学生。
首先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的,客观事实你会通过当事人、证据材料等了解到案件事实,在确定案件事实之后去掉和法律无关的事实,如在劳动案件受伤那当天下雨的事实,该事实就该去掉,最后留下来的是和法律有关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如某单位曾今在两年前签订劳动合同聘请了张三(成年)到某单位从事钢板加工活动,在某一天上班的过程中受了伤这些就是法律事实,之前了解的其他事实都不是法律事实,简而言之,法律事实就是会发生法律效力或关系的事实。
其次是法律关系,其实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正是基于法律事实的基础才会分析出法律关系,简单的说他是权利义务的总称。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三个要素构成,如上述法律事实中单位与张三是劳动合同关系就是法律事实。
最后是法律责任基于法律事实分析出法律关系,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之后再根据过错或是法定事由追究法律责任。
这个在民法教材总论中有详细的论述彭万林的《民法》挺不错,建议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