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钱给银行是否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主观:

存钱给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存款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和银行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客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开立账户存款的过程,就是与银行订立合同的过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