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名单后果是什么

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名单后果如下:

1、受到限制:失信人会受到限制,例如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无法参与招标投标等;

2、执行困难:失信人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较大困难,例如无法办理贷款、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等;

3、社会影响:失信人的信用记录会被公开,这对其个人声誉和社会形象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4、法律后果:失信人在法律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惩罚,例如罚款、拘留等。

失信人名单的立案标准:

1、法律文书:失信人名单的立案需要依据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只有在法律文书确认失信行为后,才能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2、未履行义务:失信人名单的立案需要基于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例如未履行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仲裁决定等义务;

3、严重影响:失信人名单的立案需要基于严重影响社会公***利益的行为,例如违法乱纪、逃避执行、欺诈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对于失信人的限制和处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进行了解。可以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避免因个人行为引起的信用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