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律师,我门应该怎么办?

这个事最好找个专业律师详细咨询一下,如果钱不够可以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就我所知,有关戒毒的法律制度有:《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这两部法律。

我在这里帮你整理下思路,主要帮你解决几个思路问题:

一、你朋友是否达到法定需要进行戒毒的情形。只有达到法定需要进戒毒的情形的情况,才需要进行戒毒,如果根本没有达到就不需要进行戒毒。

需不需要进戒毒要进行相关机构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这里的需要戒毒的人员是指吸毒成瘾人员,从你所说的情况中不能确定你朋友是否达到吸毒成瘾,需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的认定。

二、是否达到必须进行强制戒毒的情形。戒毒可以进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戒毒。

这三种情形你可以参考《戒毒条例》的相关内容,我这就不写了。

具体适用哪种,要看你朋友的具体的情形是否达具有《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如果确实合乎上述情形,就需要进行强制戒毒。

另一种情况,如果你朋友确实吸毒成瘾,且不具备三十八条之规定情形,可以采取社区戒毒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第三十五条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如果你对公关机关认定的情形,持有异议如何解决。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上所述,如果按你所说,你朋友只是吸毒,没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行为,没有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不是犯罪。警方进行是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一般十五就会放出来的。具体需不需进行强制戒毒,看我上面情形。

希望回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