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的特点有哪些

电子商务可提供网上交易和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因此,它具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定购、网上支付、电子账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电子商务法的特点如下:

广告宣传:电子商务可凭借企业的Web服务器和客户的浏览,在Internet上发布各类商业信息,与以往的各类广告相比,网上的广告成本最为低廉,而给顾客的信息量却最为丰富;

咨询洽谈:电子商务可借助非实时的电子邮件(E-mail),新闻组和实时的讨论组(chat)来了解市场和商品信息、洽谈交易事务;

网上订购:电子商务可借助Web中的邮件交互传送实现网上的订购;

网上支付: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网上支付是重要的环节;

电子账户:网上的支付必需要有电子金融来支持,即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及保险公司等金融单位要为金融服务提供网上操作的服务;

服务传递:对于已付了款的客户应将其订购的货物尽快地传递到他们的手中;

意见征询:电子商务能十分方便地收集用户对销售服务的反馈意见,这样使企业的市场运营能形成一个封闭的回路;

交易管理:整个交易的管理将涉及到人,财,物多个方面的协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