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是

法律主观: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其中,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先决条件,是客体的占有者、使用者和行为的实践者;客体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和核心,它直接体现了法律关系主体的要求和利益。这三个要素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