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也是先发确定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发展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和本质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原则体系和制度体系的总成,包含有丰富的内容。其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
(1)宪法是民主政治的保障。
(2)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部首侵犯,而宪法则是公民的权利保障书。
(3)"法律至上"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但是没有"宪法至上","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原因:依法治国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建国以后,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一度有过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左”的指导思想,而使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势头急转直下,最终酿成十年“文革”的历史性悲剧。
“文革”的教训极为惨痛和深刻。邓小平同志在回答外国记者如何避免类似“文革”那样的错误时说:“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