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准宣传海报-耕地保护八不准宣传标语

八不准限制乱占耕地宣传

八不准限制乱占耕地宣传如下: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耕地保护八不准宣传标语

1.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2.依法查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3.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制止非法乱占耕地!

4.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5.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6.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7.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8.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9.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10.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11.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三从四德八不准

三从是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八不准是:不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会议期间向参会会员或代表赠送纪念品、现金、代金券和购物卡及各种宣传材料;不准外出请吃、吃请,以及参加会议安排以外的娱乐活动;不准组织和参加同学会、同乡会等联谊活动;不准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等途径编造、传播谣言,向参会人员散发告状信、传单和小字报,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会议正常进行;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在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不准无故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