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的思维》

房间里的东西可以断舍离,脑子里的思维却不可以缺乏多样性。我最近看了刘晗老师的《想点大事》,给自己脑子冲了个澡。虽然我可能一辈子都用不到法律手段去战斗,但是法律思维是一种纵观全局、不得不有的思维方式。

一、别去找绝对公平。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并不是什么值得标榜的优点。哪怕再差劲的社会规则,都好过没有规则。我们长时间生活在和平、安定的环境中,容易忽视规则对我们的重要性。你可以要求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但不要去挑战人性的弱点,哪怕心不甘情不愿,也要遵守社会的规则,不要为了一时意气去找绝对公平。

二、终局思维。应该去追求客观真相吗?在法律思维里不应该。人之所以打官司,是想追求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但是一审判决不符合预期该继续吗?二审判决呢?多少次诉讼才能满意呢?想想这个场景,你就明白了终审判决的必要性。遇到一个暂时想不通的问题,可以从终局思维出发,绕过了不必要的弯弯绕绕,你也更容易看到哪个对自己更重要。

三、不战而屈人之兵。你能举出来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名字吗?不能就对了。很多律师现在已经演化到不打官司的层级。大公司的诉求不是打赢官司,而是避免纠纷。就连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很多诉讼,也是先寻求庭外和解,个别非常严重的再去法庭对抗。我们要的,从来都不是一场胜仗,而是更好的生活状态。

当你跳出被动接受者的框框,站在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角度考虑法律问题是,就不止要考虑当下,还要考虑未来;不止要考虑个案,还要考虑整体;不止要考虑冲动,还要考虑规则。你即使没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一天,也还可以有备而不用的高级法律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