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般开几次庭
刑事案件一般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天数,按具体情况而不同。在第一次开庭时,中止审理的,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法院都会控制开庭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也必须遵守效率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