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社会作用包括

规范作用是从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这一角度提出来的,而社会作用是从法在社会生活中要实现一种目的的角度来认识的,两者之间的关系为:规范作用是手段。

社会作用是目的。

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

一、指引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二、评价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三、教育作用。这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四、预测作用。这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五、强制作用。这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

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指引作用一、对本人行为的指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个别指引(或称个别调整),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或称规范性调整),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或情况的指引。(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二、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和义务性两种。这两种规范分别代表了规范性指引的两种指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