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销售员卷跑客户48万元购车款,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买车其实现在也是一件特别正常的事情,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去买车的时候,这个钱居然会被销售员给卷跑了。
其实去这些地方买车的话,基本上就是一条龙服务的,会有一个销售人员接待,然后对于车型一系列的应该都是在这个销售人员的手里面,就直接把车给买了。
?在青岛有一位先生,他本身也是去青岛的一个4S店买车,当时呢自己是花了16万元的,但是等到交车的时候,韩先生没有等到自己的爱车,却接到了4S店的电话,当时这家店说这个销售员呀,拿着这位韩先生的钱跑路了。
?而且这位跑路的销售员呢,一***骗了三位客户,这些钱款一***达到48万元,并且现在顾客既不能退钱也不能提车,因为一切都要等到这个警方的调查结果之后,也真的是特别悲催了,而现在呢,这件事已经是属于涉嫌这个诈骗的一个比较大的刑事案件的金额呢,也是一个比较大的数额。
?其实我觉得这完全就是这个4S店的监管能力不足呀,这不应该是让消费者来买单的,既然来到这个店肯定是对于这家公司的信任,要不然谁会把钱直接转给销售员,而且4S店对于这种情况收取的问题也应该是监管不当。
而且在咱们买车的时候要记得交钱的时候,还是不要随便就把钱给这些销售人员了,这个钱毕竟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我觉得也应该交到这个4S店专门的一个财务室,并且一定要有收据发票等等这样的东西的,这些凭证咱们也一定要保留好,要不然遇到像这些顾客这样的事情,真的也是让人欲哭无泪了,本来买新车就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没想到却发展成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