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所说的“月总收入”一般指的是包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在内的个人劳动收入和存款利息等固定财产性收入,对于低保等各种补助来说是不包括在内的,同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是不包括在内的。
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而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男女双方商议达成一致决定,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由法院判决,但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在抚养费给付方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每月的抚养费数额最多应不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孩子的,最多不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在抚养费给付方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每月的抚养费数额抚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给付。但有特殊情况,比如身体残疾、有重大疾病长期需医治等时,抚养费的数额可适当降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需一直到子女成年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