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法典》的历史地位
《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在人类从封建宗法社会走向近代法制社会的进程中,其地位和影响不可低估:
其一、《拿破仑法典》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其主要内容和思想,从整体上总括了大革命的全部法规,在法律上承认了被大革命完全改变的社会秩序。它以资本主义绝对的私人财产所有制代替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和等级制度,把在消灭了封建专制主义之后“刚刚诞生的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译成了“司法法规的语言”(马克思语),使资本主义的经济与社会生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其次,随着拿破仑战争的推进,《拿破仑法典》通过拿破仑的铁蹄在欧洲其他国家强制实施,法典与革命的思想和精神冲击了这些国家的封建制度,动摇了它们的封建统治。加上它是系统、完整、规范的成文民法典,对后来其它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发生了巨大的影响,起到了立法规范的作用。事实上在今天的亚洲,法国民法典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恩格斯指出:“这部革命的法国的法典,直到现在还是包括英国在内的所有其他国家在财产法方面实行改革时所依据的范本。”
再次,《拿破仑法典》原则鲜明,编排合理,逻辑严谨,语言简洁,是资本主义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的颁布开了近代民事法典化的先河。
当然,《拿破仑法典》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例如在调解劳资纠纷方面偏听资本家的证词,在家庭问题上强调丈夫是一家之主,妻子必须服从等等。但这并不影响法典的进步意义。《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成文民法典,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法律”(恩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