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是对1979年《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修订而重新颁布的,***分6章47条。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日也在这一年实施。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再1973年召开的,该会议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迈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关键性的一步。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