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和法务咨询的区别
法律主观 :
企业法务与律师的区别: 律师是以支柱性群体存在的,能够全面代理各类诉讼,从宏观全局上掌控企业法律的一切问题,其业务成效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死存亡;法务不同于律师,通常作为企业辅助性团队存在,职责主要在于保障企业的日常法务问题,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律师对于企业风险的掌控会产生更为明显直接的必然关联,而法务则达不到如此高度。法务人员是公司的员工,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企业要为其按月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对其进行管理。律师的工作场所是律师事务所,法务的工作场所是自己的工作单位。律师为不特定的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务仅为自己所在的单位从事法律工作。出庭诉讼是律师的重要业务,法务如果本单位没有诉讼,就不从事诉讼业务。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