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律师,请问昌平流村看守所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适用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由律师提交申请,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批准的。刑事案件最好有律师帮助,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相关的罪名和案情,并维护其在被关押期间的权益不被侵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然后,根据法律程序来采取最合适的方式来维护其权益,最终根据侦查机关的案卷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采取无罪辩护还是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我本人所在的中国政法大学硕博律师团队成员及我本人,都有多年办理北京昌平地区及其他地区取保候审的经验。具体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