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文件时法律法规吗
县政府文件不是法律法规,只是行政管理规定或政策规定。如果在文件在制定方式上,采取了法律章节条款的体例,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可以视为规范性文件。满足一定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根据《立法法》及相关规定,拥有立法权的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法律;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