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房屋内死人房主怎么起诉获得经济赔偿

出租房死人不可以索赔。房东出租房屋,是一种经营行为,任何经营行为都是有风险的。房东不可能杜绝所有出租屋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这是出租房屋无法避免的风险。房东出租房屋,在享受出租经营营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出租经营带来的风险。出租房死人,此风险带来的损失应由房东自己承担,不可以索赔。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不需要赔偿出租人,出租人也不需要赔偿承租人。如果从法律角度分析,房东对于这种情况的发生不具有因果关系,如果鉴定结果排除了死者被他杀的可能。那么死者的死与房东没有因果关系,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住在房东的房子里死了就需要房东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理这种情况下房东向承租方索赔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死者确定为意外死亡,没有人需要对此承担责任。法律是不可能为了保护迷信思想而制定法律条文,出租屋内发生命案与出租屋是否能够再次出租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只可能保障房屋出租时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说租客损坏了房主的物品,如果在租房合同签订时,约定了违约金的赔偿,那么法律可以保障房主的直接财产损失。在苏某某的案件中,如果房主想要追讨赔偿的话,也只能对租客的第一直接人追讨房屋内部墙体、地面或整体概貌的损失,并不能以房屋很难再次出租为由进行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