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设9个科(室): (与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本市环保系统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监察、纪检、党群工作。 (市环境保护举报投诉中心)
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排污收费工作;依法对全市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负责中心城区建筑施工的环境管理和市管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重大或跨区、县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受理环境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热线,承办市管污染源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要求,组织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市管污染源排污申报核定以及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组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