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某高考考生手机作弊事件给这位考生带来了什么后果?
湖北省某高考考生手机作弊事件给这位考生带来的后果是被取消所有成绩,并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教育部网站消息,6月7日湖北省某高考考生手机作弊事件,为考生开考后用手机拍照发送考题,系考中个人作弊,不存在考前泄题。
经查,该考生在进入考场接受安检时,将手机藏于手拿的薄衣内,高举双手避开了安检,违规将手机带入考场。考中将手机藏于草稿纸下拍题,于开考46分发至某培训机构寻求答案(未获)。考生已承认作弊行为。
同时涉事监考人员已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
该作弊考生被抓但不会被判刑:
在2019年9月,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4类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及各类考试作弊行为定罪量刑标准。
其中第一条就厘清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公务员录用考试、多种资格考试都在此列。
针对这些考试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换句话说,目前刑法明确的考试作弊行为仅限于“组织作弊”,并不针对作弊考生本人。对于湖北这名高考作弊考生来说,受到的惩罚也仅仅是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采取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等惩处措施,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