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哪个是自己

法律依据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区别是:

1.概念区别: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具体事务的人,被委托人是指帮助委托人从事民事、诉讼、仲裁活动的人,一般被委托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关系区别: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一般委托人是雇佣者,被委托者是被雇佣者。

3.责任区别:

被委托人符合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无论事情发展如何,最终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的责任是按委托人要求的、方式进行办理。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2、被委托人(在民法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

扩展资料(1)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报酬的,但依据习惯或者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应该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然有支付给受托人报酬的义务。

(2)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但在委托事务未全部完毕之前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也很多,提前终止委托人是否还要给付报酬呢,各国的民法典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台湾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委任关系因非可归责于受任人之事由,于事务处理未完毕前已终止者,受任人得就其已处理之部分,请求报酬。”

(3)《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