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商铺门前使用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对商铺门前使用权的规定:
1、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商铺门前道路包括商铺门前的人行道的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
2、如果商铺门前对着是公用街道的话,那么商铺门前道路包括商铺门前的人行道的使用权是归政府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有和***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有部分享有的***有和***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使用权意思是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使用权的种类:
1、房屋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3、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有,但是属于城镇公***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有,但是属于城镇公***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