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派出所会把案件移交刑警队,是派出所立案了
如果是刑事案件,无论派出所还是公安局接受报案,都会移交刑警队。如果是经济、民事纠纷,公安局一般移交给派出所,如果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就直接受理了。
法律分析
凡是构成犯罪的形式案件都必须经过公安局和刑侦队的,派出所主要负责案件受理、立案,抓捕然后案子移交给公安局,公安局再次到提审,提审结果无异的话再移交给检察院,公安局一般案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到案之日起37日以内必须向在关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逮捕令,送达逮捕令后十五日内移交检察院。无论派出所还是刑警队都是公安局的一个职能部门,只能说各自负责的方向不一样。刑警队的工作是侦破大案、要案,派出所的工作是平常的户籍管理及一般性的小偷小摸、邻里纠纷。报警是报在派出所或公安局,刑警队负责抓人。刑警对是隶属于公安局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专门侦察刑事案件的。刑警队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拐卖妇幼等犯罪案件。派出所主要是负责户口和基本治安管理等。所以说案件移交给刑警队只是牵扯到刑事案件了和别的方面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一百五十四条 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