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托运行李标准

标准:

1.尺寸:普通托运行李尺寸:每件普通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大于或等于60厘米(24英寸),小于或等于158厘米(62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2.重量:豪华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每件行李重量须大于等于2千克(4磅),且小于等于32千克(70磅)。

3.件数:托运行李件数限制等。

国内运输:头等舱不超过40kg,公务舱不超过30kg,超级经济舱不超过20kg,经济舱不超过20kg,婴儿客票旅客无论何种舱位均不得超过10kg;

国际运输:头等舱、公务舱2件(每件32kg),经济舱为1或2件(每件23kg),婴儿客票旅客无论何种舱位仅1件(每件23kg);

1.免费行李额的行李尺寸限制:计重制:每件一般托运行李的长、宽、高须分别小于等于 100 厘米(40 英寸)、60 厘米(24 英寸)、40 厘米(16英寸)。 计件制:每件一般托运行李的三边之和须大于等于 60 厘米(24 英寸)小于等于 158 厘米(62

英寸)。超重、超尺寸、超件行李需支付超限额行李费用。

2.一般托运行李的重量要求:

托运行李不得小于2kg/件。国内运输每件托运行李的zui大重量不得超过 45KG。国际运输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一般不超过 32KG,如超过 32KG,但不超过45KG 的行李必须符 合到达机场和续程承运人的有关规定。

3.托运行李件数限制:每位旅客托运行李数量没有最大数量限制(包括一般行李和特殊行李)。每位旅客如需托运客票填开免费行李额、会员权益之外的第七件及以上额外付费行李(包括一般行李和特殊行李),须提前向国航营业部/航站申请,在航班载量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允许托运。同时,国航不承诺以上行李与旅客同机到达目的地,请各营业部或者航站做好旅客沟通。

4.免费行李额以全球各分销系统显示为准。

一、中国国际航空

1、随身携带行李

①经济舱:限制数量1件,重量低于5Kg(11磅)。

②头等舱丶公务舱:限制数量2件,每件重量低于8Kg(17磅)。

③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丶宽丶高分别不超过 55CM ( 22英寸)丶 40CM ( 16 英寸)丶 20CM ( 8英寸)。

2、免费托运行李

①头等舱丶公务舱:2件,每件不超过32Kg(70磅)

②经济舱:

(1)1件,每件不超过23Kg(50磅)

国航实际承运欧洲丶非洲丶中东(除阿联酋)丶亚太(除日本丶哈萨克斯坦丶澳大利亚丶新西兰外)丶夏威夷丶港澳台地区航线

(2)2件,每件不超过23Kg(50磅)

国航实际承运涉及美洲(除夏威夷外)丶日本丶阿联酋丶哈萨克斯坦丶澳大利亚丶新西兰航线。

每件普通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持婴儿客票(无论何种舱位)的旅客免费托运一件普通行李,重量不超过23Kg(50磅),另可免费托运一件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六十六条 供运输旅客或者货物的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设置必要设施,为旅客和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提供良好服务。

第六十七条 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照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机场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使用民用机场及其助航设施的,应当缴纳使用费、服务费;使用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