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醉驾不起诉标准

一、醉驾不予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醉驾不予起诉的条件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

醉驾可以免刑事责任的。如果醉驾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还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