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的优缺点

自然法的优点是:

①强调足够量的理解性输入;

②培养口笔头交际能力;

③主张在此时此地情景中交际;

④注意力集中在交流信息上;

⑤理解是表达的基础;

⑥强调低情感障碍。

缺点是:

①习得知识不能转化为学习知识,两者无相互作用说法不妥,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②学习对获得流利的交际能力的作用是极有限的说法太绝对化;

③过低估计语法的举一反三作用;

④习得过程需要较长时间。

自然法的主要观点

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zhidao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其二,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其四,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