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吗

一、辩护律师有调查取证权利吗

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辩护律师有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一直有很大争议

提交全国人大讨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建议稿)》建议《刑事诉讼法》应当明确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并提出八条修改意见。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对这八条意见均为采纳。

现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新《刑事诉讼法》对三十七条未做任何修改。

辩护律师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在收集证据时不得违反第三十七条。

二、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申请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即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与本案关系人的关系。

要写明申请事项,即写明申请调查取证的具体项目和根据。

要写明申请理由,先写明被告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然后写明调查取证的对象,姓名及调查原因。最后写明法律依据和再次重申自己的申请事项。

要写明递交刑事调查取证申请书的法院和检察院的名称。申请人的签名和提交申请书的时间。

附项;写明应调查取证的对象的姓名,家庭地址,或联系方式。调查取证的范围和内容。

三、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哪些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 证据调查,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企业资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