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可以让家人作为辩护人吗?

您好!离婚案属于民事案件,委托的人员被称之谓“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委托的人员被称之为“辩护人”。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离婚不请律师,可以让家里的兄妹作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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