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倒把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吗

法律分析

投机倒把罪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计划经济时代的投机倒把罪是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在1997年取消“投机倒把罪”,投机倒把条例也于2008年1月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