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合同需要加注哪些内容
房屋出租必须加的几句话:
一、是经承租方检验,水、电、气状态良好,因使用电器不当造成的火灾丶漏水等与甲方无关。
二、是自身自然死亡或被害甲方不予赔偿。
三、是乙方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四、是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在出租房内做违犯乱纪之事,与甲方无关。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
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