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都有哪些

出租房屋管理是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房屋出租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房屋出租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不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的;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私有房屋和单位房屋出租,经审核符合规定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人必须向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同时,对房屋承租人也有明确要求,要求其在租赁房屋时,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方可承租他人住房。房屋出租人认真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是其了解承租人基本情况的一项基本要求,这既是其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保障其房屋出租利益所需要的。对房屋出租人而言,也是容易和应该作到的。

掌握了解房屋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将承租人提供的身份证件的种类、进行登记,这是确认房屋承租人身份的一项基本工作,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有关情况,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房屋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是当前在房屋出租行业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使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房屋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联系密切,容易发现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房屋出租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构成条件,一是出租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房屋出租人对房屋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犯罪活动不知道的,不属于本违法行为。二是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承租人利用其承租的房屋进行组织、介绍、容留他人卖淫或者开设赌场进行赌博等犯罪活动。如果承租人进行的犯罪活动不是在其承租的房屋里进行,而是在其他地点,房屋出租人没有报告的,不属于本违法行为。三是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0306]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