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考〔2021〕6号-2021年湖北经济师考试报名公告-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21〕6号)》,明确了湖北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及相关考务工作,详细介绍如下。
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1〕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机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中级、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高级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初级考试”报考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相专业工作年限。
三、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经济相应级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高级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1日09:00-4月20日20:00。
2.网上注册核查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4月21日17:00。
3.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4月19日-4月21日(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4.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4月24日20:00。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6月14日9:00-6月19日14:3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6.2023年度高级考试时间。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9日20:00。
2.网上注册核查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30日17:00。
3. 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7月28日-7月30日(工作日)
09:00-11:30,14:30-17:00
4.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31日18:00。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0月25日9:00-10月31日16:1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6.2023年度初中级考试时间。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高级经济考试设省直、黄石、十堰、随州、宜昌、襄阳、荆门、潜江、黄冈、孝感、咸宁、荆州、恩施考区;初中级经济考试设省直、黄石、十堰、随州、宜昌、襄阳、鄂州、荆门、仙桃、天门、潜江、黄冈、孝感、咸宁、荆州、恩施、神农架林区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部4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48号),中、初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八、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6日
附件
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核查、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报考“高级考试”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 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并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上传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并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3)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4)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9.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10.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现场核查报名流程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现场核查范围及资格审核地点。
现场核查的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报高、中、初经济师:
省直审核点:省人事考试院(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市州审核点:当地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审核地点详见报名表)
注:武汉区域考生前往审核时,请认真核对审核点,以免混淆省直和武汉市直的审核地点。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人员注意事项
(一)考试用具。
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对于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应提供草稿纸备用。
(二)考前告知。
1.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2.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3.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4.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5.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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