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 子女教育:每个孩子可扣除1000元/月,12000元/年。

(2)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减免400元/月,扣减4800元/年;继续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资格扣除3600元/年。

(3) 大病医疗:个人支付1.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每年可扣减金额不超过660万元。

(4) 住房贷款利息:首期住房贷款利息可按月扣税1000元,每年扣税12000元。

(5) 住房租金:劳动所在城市没有房地产,可以实行房屋租金扣除。不同城市扣除标准也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为800元/月、1000元/月和1200元/月。

(6) 赡养老人。

① 独生子女能够减免2000元/月,24000元/年。

② 非独生子女可扣除每月2000/X和2000元/X/年,x代表兄弟姐妹的数量。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