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律师申请调取

答案:A

在刑事诉讼审查起诉、审理期间,辩护律师书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但未提交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查。经审查,认为辩护律师申请调取的据材料已收集并且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应当及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经审查决定不予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办案机关收集了但不提交的有利证据,律师书面申请调取的,检察院、法院“应当”审查。A 项正确。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向相对方提供的证人收集材料的,应当申请经法院、检察院许可,检察院、法院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要在“七日内”。B 项错误辩护律师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律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书面对书面,口头对口头。书面申请应当书面回复;口头申请,可以口头答复。C 项错误。辩护律师申请向正在服刑的罪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的,监狱和其他监管机关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并提供合适的场所和便利。正在服刑的罪犯属于辩护律师所惩办案件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律师申请向正在服刑的罪犯收集证据,原则上不需要许可,监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如果该罪犯属于对方阵营,则应当经法院、检察院许可。D 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