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欺诈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制

法律分析: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