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洗浴中心摔伤怎么赔偿
根据洗浴中心和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和各自的责任来确定。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 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标明和说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作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消费者自身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经营者的赔偿责任。老年人在浴室摔伤,洗浴中心未能举证证明其提供齐全的防滑、防倒设施及尽到安全保障之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原告年龄是否需要的家人伴同,或自己不慎摔倒,自身亦有一定过错,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