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是什么

教育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它主要两种形态:一是教育法律事件,二是教育法律行为。

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是教育法律规范加以规定的教育法律事实的存在。教育法律事实是由教育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这种事实是由教育法律加以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事实,而不是普通的事实。教育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教育法律事件和教育法律行为两种类型。教育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事件,由于它的发生而导致一定的后果。例如,洪水、地震等自然事件引起校舍倒塌而导致学生伤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战争爆发引起学校停课等社会事件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教育法律行为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作出的可以引起法律后果的活动,它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引起肯定性的法律后果,违法行为引起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例如,教师体罚学生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导致教师对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等权利的侵犯,从而使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法律规范所确认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从可能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