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任意性规范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规定的特别法人包括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为特别法人。《民法典》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作为独自的民事主体,要独自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自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4.能够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三、民法典中的法人分类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法人分类是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种: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其中非营利法人又包括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