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依法执教是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 之间的职业道德规范。其基本要求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来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及其基本特点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1、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上述概念具有如下基本旨意:

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说明了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是与教师这一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

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说明教师职业道德不只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对规范或准则中内得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2、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1)、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指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善恶的专门体现性和对教育的专门适用性。

(2)、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告诫教师:“请你记住,你不仅是自己学科的教员,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道德的引路人。”

(3)、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它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规范、职业良心、职业作风、职业情操等。

(4)、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它包括职业工作的精神动力、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调节、言行示范的自觉性等。

二、我国当代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和基本规范

(一)、我国当代教师职业道德的建构

(1)、继承性

(2)、时代性

(3)、全面性

(二)、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1)教书育人原则

(2)乐教勤业原则

(3)人格示范原则:

(三)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1、爱 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调整教师与教师职业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思想前提。

尊重学生

信任学生

关心学生、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是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

热爱学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

教育爱内涵的思想特征:

A、教育爱的广泛性

B、教育爱的引导性

C、教育爱的理智性和纯洁性

D、爱与严的结合

2、严谨治学

严谨治学是处理教师和教学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其基本含义是: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方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1)好学不倦,努力精通业务

(2)把握规律,科学施教

(3)严以律己,严格执教

(4)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3、团结协作

团结协作是调节教师与教师、教师与领导等教育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

(1)关心教师集体,维护集体荣誉

(2)克服文人相轻,相互学习配合

(3)尊重同志,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5、尊重家长

尊重家长是处理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

教师 与学生家长的基本关系表现在 :

(1)社会地位的平等性

(2)联系交往的互尊性

(3)教育过程的配合性

6、廉洁从教

廉洁从教是调整教师与物欲诱惑之间的道德 规范。其基本要求是: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求私利。

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曰洁”

廉洁公正是为师立教的根本

7、依法执教

依法执教是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 之间的职业道德规范。其基本要求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8、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是教育活动对教师个人言行的要求。

其基本含义是:模范尊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意自省、自察、自纠。

特点:表率性、律己性、统一性、真实性

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一)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

1、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教师道德人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需要。

2、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需要。

(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

1、坚持知和行的统一。

2、坚持动机和效果的统一。

3、坚持自律和他律的结合。

4、坚持个人和社会的结合。

5、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结合。

(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方法

1、加强理论学习,注意“内省”,“慎独”

2、勇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

3、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

4、确立可行目标,坚持不懈努力。

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

美国作家爱默森说过“教育成功的秘诀在于尊重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面对健全学生如此,面对残疾学生更应该做好。残疾学生由于先天的生理障碍,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与他人的不同,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对于聋校老师来说,除了做好尊重残疾学生的人格外,还要做好以下二点:

一、尊重残疾学生的特质。 “残疾不是一种缺陷,而是他们的特质”。这句话告诉我们,作为聋校教师,我们不能只把眼睛盯着残疾人的缺陷,而应该用研究的眼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如聋学生虽然听力受到损伤,不能通过正常的听力渠道进行学习,但他们可以“以目代耳”,通过视觉通道接受学习。那么,从尊重学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在教学中就应该在运用口语教学的同时,合理应用聋人的母语---手语和大字课文进行教学,这样,对没有残存听力的聋生来说更容易发挥他们的'视觉特质,更容易接受。

二、尊重残疾学生的主体性 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我们聋校,由于聋生的听力障碍,有些教师无形中降低了对聋生的学习要求,怀疑他们的学习能力,教学中常常“越俎代疱”, “喋喋不休”反复讲解,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聋生,很少让聋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剥夺了聋生学习的主体性,阻碍了聋生的发展。这是我们聋校教师应该杜绝的,我们应该多研究聋生的学习特点,多采用适合他们的方法引导,而不是替代,教师只要做好“参与者、引导者、欣赏者”,做好聋生学习的“合作伙伴”就足够了。我们不能因为聋生的听力损伤而降低要求,这也是尊重学生负责任的做法。

教育需要爱,爱学生必须首先做到尊重学生。有位优秀教师说过“你可以不爱你的学生,但你必须尊重学生”,不尊重学生的爱是同情是怜悯,不是教育的真爱。尊重学生是学生愿意接受教育的心理基础,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老师们!做好教育工作,请从尊重学生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