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调档凭材料办理调档;
(二)毕业生鉴证毕业生携带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至区人才中心就业报到窗口办理审核鉴证备案;
(三)报到毕业生通过相城人才网查询档案是否到达,到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毕业生报到所需相关材料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落户
1)户口在原籍的(省内):凭鉴证完的《报到证》至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人才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再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2)户口在原籍的(省外):凭鉴证完的《报到证》至相城区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至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3)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凭鉴证完的《报到证》、本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通知书》、学校开具的《户口登记表》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
4)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市):凭鉴证完的《报到证》、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