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容于情 的资料
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古代就有《廿四孝图》、什么子各负米供双亲,董永卖身葬父亲,王强为母卧寒冰……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去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人物之一的田世铎,为治好母亲肾衰竭的疾病,而甘愿献出自己的肾,在九州大地被传为佳话。
可是在我们身边,也有人不孝敬父母,忘恩负义。本站推出的年过古稀的秦从凤、马青兹夫妇状告子女不尽孝道就是其一。
秦从凤夫妻何许人呢?他们的子女为何不尽赡养的义务?法院又作了怎样的判决?
请看我们的记者对此作的采访报道。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记者爬山涉水走到秦家问
“我名叫秦从凤,家住大歇乡高扬村。”划着竹篾的老秦答道
“你有多大年纪了?”
“73啦!”
“听说你把几个儿女告上法院,这是为什么?你能跟我们讲一讲吗?”
“子女不孝,说来出丑啊。”
“一树之果有酸有甜,一家子女有孝有嫌嘛。”
秦含着忧愁之尽说:这话不假,我们的几个子女,有的有孝心,有的没孝心,一言难尽,话得从头说。
我和老伴都是1932年出生的,结婚后,一***养育了两子三女,均已长大成人,各开锅灶了。
岁月不饶人,老俩口年纪大了不中用,就等子女给钱种田。可是长子秦天明近3年来既未种田称粮,又未给钱,我们还没有死,我们要生活,没钱没粮怎么过日子啊!
1997年春,子女们舅爷在场的情况下,我们将责任田地分给了两个儿子,要求他们每人每年交750斤粮食(其中稻谷550斤,九谷50斤,包谷100斤小麦50斤)当时两个儿子都同意。后来,就因一块田长子天明没有种上,就次子天学一人种了,天明认为我们当大人的处事不公,就搁下了。当时我们请南宾区司法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来调解过,没有说好,我们收回了田土。
“田土收回了,谁种呢?”记者追问
“每年拿100块钱,请我们组的周万福种了三年就算了。2001年和2002年天明只称了416斤粮给了100块钱,2003年起他可是粮未称一斤、钱未给一分,田土荒芜好几年。我们实在没得办法,只好求助法律来裁判。”
在动物世界里,有过“海龟报恩”、“大蟒救人”的记载。父母养育了子女,子女应赡养父母,天经地义。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扶助的权利。
今年7月1日,秦从凤、马青兹夫妇全权委托了重庆市经冠律师所主任田永禄律师,作为代理人,追索赡养诉讼,请求法律援助,予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田律师,关于秦从凤、马青兹追索赡养一案,你是原告的代理人,你能给我们讲一讲你代理的情况吗?”记者来到律师所问道。
“我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按照原告的陈述,我们下乡调查取证,查实:原告确系没有生活来源,经济困难,申请了法律援助。二位原告确系年过古稀的老人,年老体弱,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所以需要子女赡养。并且被告秦天明等人具有赡养原告的能力。原告的责任田已荒芜多年。二位原告的生活来源均由秦天学等4人负担。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被告应依法承担赡养原告的法定义务。再说敬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必得老,尽孝终得孝。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禽兽亦能如此,何况我们人呢?”田律师面带笑容地说。
8月23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纠纷。法院的意见怎么样呢?记者采访本案的主审法官县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长隆小琴。
“龙法官,你好,就秦从凤马青兹夫妇追索赡养一案的情况,你能给我们说说吗?”
“这个案子是我主审的。秦从凤、马青兹二位原告均年老体衰,既缺乏劳动能力,又属生活困难。依我国《婚姻法》规定,秦天明等5位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理应尽赡养扶助义务。至于赡养方式、费用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以合理为原则,依原告的实际需要和子女负担能力确定。本案中,1000斤稻谷足以维持二位原告一年的生活,要求1500斤有点过高,对多余部分应当扣除。原告要求5被告年支付人民币2500元,符合其实际需要,且5被告均能承担此任,我们应当支持。”隆副庭长说道。
即8月31日,县法院作了一审判决:
“被告秦天明、秦天学、秦天春、秦天芳、秦天珍从2005年起,每人在每年9月10日以前,供给原告稻谷200斤、人民币500元,二原告至死亡为止。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200元由5被告各承担60元。”
读者朋友们,本案尘埃落定了。原本就在尽孝道的,自不必说,不用法庭执行兑现,他们也会自觉履行义务。可就是长子长媳难以从命。于是秦从凤、马青兹又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他们的诉讼代理人田永禄律师得知后,主动承担起了督阵兑现责任,既原被告双方言和,又因此减轻原告申请执行的费用,受到当地群众夸奖。
“曾(瑞华)主任,你作为县法援中心主任,你对秦从凤、马青兹诉子女赡养申请法律援助一案,有何看法?”记者问
“为保障经济困难的人打官司,两年前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根据秦从凤、马青兹的实际情况,我们给予了法律援助,县政府拿钱让他们打官司。”
“关于点评本案,不敢当。不过可以谈点感受,俗话说:风流人眼馋,患病人嘴馋。古时候有个名叫王强的孝子,为让病患的继母在寒冷的冬天吃上鲜鱼,让继母了愿。所以‘王强卧冰为母’的佳话流传千古。王强让嘴馋的继母如愿以偿,感动不已,在中国古今是忠孝两全的典范。联想到本案,联想到现实和身边的人和事,古人尚能如此有情有义,知恩图报,那么我们就不言而喻了。古人还有一说:叫做‘有儿靠儿,无儿靠女。’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只有男儿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没有规定儿女都有的,女儿可以不尽孝道。这点我想读者朋友应当比我更懂了。在此不必赘述。”曾主任说
读者朋友们,父母扶养教育子女,子女赡养扶助父母,都是法定义务,理所当然。你能说法律这样的规定没有容于情理之中吗?希望大家从中受到启发。祝广大读者朋友们家家平安,尊老爱幼,和睦***处,为***同构建和谐社会,为幸福的明天携手***进,而浇灌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