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中规定网络运营者对网络安全保护的义务和具体内容
法律主观:
网络运营安全保护义务有: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