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

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 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 “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法律实施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办案期间领导说情常有,查办案件工作很难不受其影响。破解这方面难题,要真正落实好“两个为主”,重要案件线索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环节不能少,线索不能断。要制定针对说情者的“说情就是违纪”制度和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说情报告制度,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说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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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所在单位不配合,也给调查取证增添了阻力。特别是查一把手,其他人员怕被打击报复,或牵连到自己,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被调查者常遮遮掩掩,欲言又止。此外,涉案人员家人不理解,追缴赃款赃物也有阻力。对此,要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还需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特别是对于主观恶意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进行严厉惩罚和制裁,就不足以维护法律权威、保证法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