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待岗人员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待岗生活费有下列法律规定:如果非因员工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给员工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待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则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