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什么?
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义务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例如,《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授权性法律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命令性规范又称强制性规范,是指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十分明确,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命令性规范一般表现为前述的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其中包含“取缔规范”和“效力规范”。